泸县兆雅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兆雅镇 发布时间:2024-01-25 10:39:4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兆雅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县兆雅镇安贤西路211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6926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33条,其中:县政府网站公开149条,占比12.1%政务微信“兆雅播报”公开信息218条,占比17.7%;镇政府、村(社区)村务公开栏、公示栏等传统渠道公开信息866条,占比70.2%,内容涵盖医疗、教育、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兆雅镇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公开前严格按照文件保密审查制度做好审核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做好平台公开渠道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保障目录更新频率。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兆雅播报”及时发布重点工作动态,并设置“你听我说”板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传统线下平台,继续加强对政府、村(社区)公告栏的信息发布指导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准确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导通报、社会评议,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有力,措施得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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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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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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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

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培训、经验交流、评比等方式,强化镇村社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信息发布需经过严格审核、审批后公开;根据国省市县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实际,定期推出新版块,覆盖最新政策解读,并将政策解读发布数量纳入考核内容。三是根据信息所针对的具体人群,灵活采用广播、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等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研究讨论,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列出必须公开、可以公开、部分公开、不能公开的事项,细化到每个版块、每项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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