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石桥镇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石桥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县石桥镇祥平街61号;邮编:646125;联系电话:0830-88754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桥镇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从制度建设、管理规范、程序严明等方面不断发力,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67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网站信息公开402条,占比46%;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27条,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89条,占比22%,其他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138条,占比16%;通过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38条,占比16%。
从公开内容来看,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感染疫情信息公开,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21条。二是公开乡村振兴等方面信息41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信息35条;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对外开放、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信息50条;现代产业、创新驱动各类信息16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人事考试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51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72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49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6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78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1条,产品质量监督信息39条。四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87条,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防灾减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132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1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2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办件2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0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33件、政协提案和答复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完善简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延伸到政务服务场所。本年度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采取以政务网站为主,广播、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为辅的方式,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由督查办进行工作过程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石桥镇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与提升,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
针对上述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正: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网站管理,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
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借助报纸、广播电台、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移动信息等新闻传播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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