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陈传敏联系(地址:泸县潮河镇桂苑社区桂苑路一段;邮编:646108;联系电话:0830-83440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潮河镇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为主要载体,同步利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户外信息公开栏、村村响广播等媒介,构建起镇村、(社区)两级“线上+线下”同发力的政府信息公开立体网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提高沟通交流、便民服务的实效性。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2条,涉及工作动态、政策宣传、人事人才、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医疗救助等多项内容,做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依规发布有效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再次完善了《潮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是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引导,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是改善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公开。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起分级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62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11条,占比46.98%;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26条、占比49.24%,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326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5条,占比3.78%。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23条,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信息13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35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26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3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2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2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7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5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5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5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6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6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2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2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10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3条。
2.解读情况。
无。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9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年办结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2020年,我镇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7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以制度建设和考核管理为主要抓手,制定印发潮河镇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分项建立指南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和定期检查通报,镇机关和村(社区)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组建17人的信息员队伍,建立QQ工作交流群,做到“要求第一时间传达、问题第一时间反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更强、操作性更强、一体联动性更强。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建立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审核、追踪检查制,逐级签批信息发布审批单,全部录入台账管理,做到上传的每一篇信息均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
二是严格常态检查。落实专人对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点进行“四个一”检查管理。每一天更新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检查消息互动栏目是否有新关注、新留言;每一周检查村(社区)信息公开是否及时、准确;每一月通报全镇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情况;每一季度组织镇本级和村(社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推进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成为更好的宣传服务窗口。
三是跟进完善功能。聚焦微信公众号普及面广、传播速度快、关注度高等特点,改进和完善微信公众号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按要求及时增设微信公众号政民互动子菜单,每日发布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增加知识普及、政策宣传、问题解答等信息公开内容,提高群众消息回应时效,打造信息化、便民化、服务化微信公众平台。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纳入目标管理。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对镇各部门、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管理,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纳入季度研判。由镇纪委牵头,与每季度村务公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当前重点工作推动等内容同步开展检查,检查情况纳入综合分析研判,并适时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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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ux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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