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方洞镇联系(地址:泸州市泸县方洞镇中心街东段84号;邮编:646106;联系电话:82950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方洞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条例》内容,认真领会《条例》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汇聚起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59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27条,占比13.68%;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496条、占比29.9%,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252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244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936条,占比56.42%。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475条,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信息26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215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167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48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26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58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74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54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6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46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1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07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0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8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2条,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0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3条。
2.解读情况。
无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9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90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 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1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件予以公开、占比100%。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泸县),公开项目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立项审批信息共36件,其他无。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各部门具体职能职责,确保我镇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位。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全镇共有政府网站1个、微信公众号1个、官方微博1个,已落实专人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机房的运行和升级,为平台建设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镇党建办、纪委、社事办等办所组成的检查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便民服务大厅相关设施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亮点进行登记,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发现亮点进行及时罗列并列入全镇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辐射面不够广,信息公开渠道不宽;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足,人员专业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提升微信公众号、微博粉丝数,增加政府信息平台使用率,同时加强传统公开载体运用,充分利用村村通、公示栏、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印制相关宣传册、“口袋书”等提升信息到达率。二是深化内容,围绕群众关注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三是加强培训,要开展学习交流会,组织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工作业务培训、进行信息公开流程模拟演练等方式,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ux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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