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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立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立石镇 发布时间:2020-01-08 15:05:3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填报至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刘璐联系(地址:泸县立石镇;邮编:646122;联系电话:0830-8794069)。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为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新修订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立石镇积极在镇村两级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

高度重视,统一安排。我镇第一时间集结力量,明确工作任务,安排镇村展开宣传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推送新修订条例原文、权威解读等;在公开栏张贴新《条例》内容;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新《条例》施行时间;通过立石镇政府信息公开QQ群发布消息;与此同时,村(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呈现新《条例》施行时间、关键内容等,营造宣传氛围,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新《条例》内容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通过集中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参与度,同时也强化了政府工作人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为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公开内容上,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拨的各项专项经费及分配情况,包括涉农补贴资金,五保赡养及低保户情况等,直接公开到户、到人;在公开形式上,通过区政府网站常年集中对外公开,设立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基本上做到了固定内容长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在公开程序上,严把审核环节,在公开信息前做好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无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9年,立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3余条。

2.微信:2019年微信公众号“玉龙湖旅游”发布150条。

3.媒体信息:通过川江都市报、泸州日报等纸媒、泸县电视台、泸县884广播、政务网站等多平台、多渠道广泛宣传政府动态信息。

4.通过镇村公开栏对办事指南、低保发放、贫困户名单、项目分红、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等项目信息进行了公示,2019年全镇通过设置在各村的125个公开栏,公示各类信息700余件。

5.12345政务热线:我镇办理12345政务热线过程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事项落实,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务实履行接听群众心声、传递群众意愿、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职责。2019年共受理12345政务热线各类事项146件,均全部办结,转办办结率为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各村居、各单位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的形式,加大检查指导力度,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325560.35

5.第二十条第(九)项:县财政局提供县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问题也存在,一是个别村、站所负责人对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有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我镇将按照省、市、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分管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常抓不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科学、运作高效,方便公众咨询查阅。

2、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分析梳理政务,更新完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在政务信息公开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规定和要求,经常组织开展面向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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