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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7 10:42:4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党政办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泸县海潮镇象鼻街二段311栋;邮编:646100;联系电话:8396341

一、总体情况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海潮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严格对照年度任务,重点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依托微信公众号,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40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0条,占比65%;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30条、占比35%,其中政务微信“印象海潮”为主、公开信息120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50条,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信息10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10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20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5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4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0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7条。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10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8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2件、网络问政16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88、人大代表建议及答复3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海潮镇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县),累计公开信息200余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推进上级政策公开。积极利用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转发、张贴宣传上级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信息,根据群众提出问题认真给予答疑解释。二是推进重点攻坚”信息公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通过设点、入户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发放疫情防控、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40000余份。精准扶贫方面,对扶贫政策、低保评议、扶贫资金的使用等信息公开,公示至村组,方便群众进行监督核查。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河长制工作、畜禽养殖领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三是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LED屏、村村通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岗位招聘等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一手就业信息。积极宣传社保、医保以及临时救助、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员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知识、自救常识等信息公开的普及面和透明度。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先后在泸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我镇2019年度政府财政决算说明及2020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海潮镇定期在泸县政府网站镇(街)板块更新新闻动态,管理本单位网页运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10余条;积极在微信公众号“印象海潮”刊发、转发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120余条;积极利用广播、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情况,各村(社区)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发布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大代表选举、法治政府建设等信息;镇政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2020年度共接待1000余人2020海潮镇未召开新闻发布会、未举办在线访谈。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相关规定,主动依法依程序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55078.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完成县政务公开下达的全年公开目标任务,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报送过程中极少数报送信息存在上网公开审查不严、填报的栏目填报不完全、未按照全省确定的类别进行填报等问题。

为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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