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党政办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泸县海潮镇象鼻街二段31号1栋;邮编:646100;联系电话:8396341。
一、总体情况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海潮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严格对照年度任务,重点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依托微信公众号,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40余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0余条,占比65%;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30余条、占比35%,其中以政务微信“印象海潮”为主、公开信息120余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50余条,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信息10余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10余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20余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5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4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0余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7条。四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10余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8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2件、网络问政16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88件、人大代表建议及答复34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海潮镇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县),累计公开信息200余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推进上级政策公开。积极利用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转发、张贴宣传上级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信息,根据群众提出问题认真给予答疑解释。二是推进“重点攻坚”信息公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通过设点、入户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发放疫情防控、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40000余份。精准扶贫方面,对扶贫政策、低保评议、扶贫资金的使用等信息公开,公示至村组,方便群众进行监督核查。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河长制工作、畜禽养殖领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三是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LED屏、村村通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岗位招聘等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一手就业信息。积极宣传社保、医保以及临时救助、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员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知识、自救常识等信息公开的普及面和透明度。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先后在泸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我镇2019年度政府财政决算说明及2020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海潮镇定期在泸县政府网站镇(街)板块更新新闻动态,管理本单位网页运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10余条;积极在微信公众号“印象海潮”刊发、转发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120余条;积极利用广播、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情况,各村(社区)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发布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大代表选举、法治政府建设等信息;镇政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2020年度共接待1000余人;2020年海潮镇未召开新闻发布会、未举办在线访谈。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相关规定,主动依法依程序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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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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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5078.2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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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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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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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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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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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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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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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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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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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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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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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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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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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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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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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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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完成县政务公开下达的全年公开目标任务,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报送过程中极少数报送信息存在上网公开审查不严、填报的栏目填报不完全、未按照全省确定的类别进行填报等问题。
为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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