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天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天兴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县天兴镇人民政府;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65326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在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宜公开就公开、先审后公开的原则,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开栏、电视、报刊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效果良好。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我镇通过召开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全体镇村干部一致认为,新修订《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法规,其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政府施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意义深远。会议要求全体镇村干部深入学习《条例》,把学习同工作结合,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22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9条,占比15%;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403条、占比30%,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69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234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720条,占比54%。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23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241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23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16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7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2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3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23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3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43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2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44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1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3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38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4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7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63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件,回应信息2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泸县),公开项目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立项审批信息共1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条。
(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2020年,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帮助下,结合天兴工作实际,对各项政务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设置了公开事项及目录,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五)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登载各类信息、更新各版块内容,同时根据需要增设政民互动环节。落实定期自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平台正常运转。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由分管领导、党建办主任负责开展信息公开日常监督,坚持先审后公开制度,对所有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保障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427447.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力量单薄,网站各栏目更新信息数量不够,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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