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海潮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2年,海潮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梳理公开目录、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潮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08396202;通信地址:泸县海潮镇兴盛社区海安街十八号,邮政编码:646132)。
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
2012年,泸县海潮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条例》的要求和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成立了海潮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宣传干事、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等任成员,镇纪委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工作情况概述
按照《条例》要求,海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泸县海潮镇明确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负责全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速纸业大镇建设,加速龙眼大镇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推进器。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运行。
(二)完善体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我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了《泸县海潮镇政府信息分开监督检查制度》、《泸县海潮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并坚持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的工作原则。
(三)信息发布及时。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网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
本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村村通广播、政务公开栏。其中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目前,全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无偿提供,没有收费行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镇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镇2012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诸多方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
2012年,泸县海潮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条例》的要求和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成立了海潮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宣传干事、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等任成员,镇纪委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工作情况概述
按照《条例》要求,海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泸县海潮镇明确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负责全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速纸业大镇建设,加速龙眼大镇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推进器。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运行。
(二)完善体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我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了《泸县海潮镇政府信息分开监督检查制度》、《泸县海潮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并坚持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的工作原则。
(三)信息发布及时。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网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
本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村村通广播、政务公开栏。其中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目前,全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无偿提供,没有收费行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镇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镇2012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诸多方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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