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和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百和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钟成贵为组长,纪委书记何明江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百和镇党政办主要负责,切实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三)严格公开信息质量。各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由党政办负责人员及时上网发布。为避免信息重复上网,实行归口发布,对业务交叉或综合性较强的信息,按照“第一优先”的原则,予以上网发布,其他人员不再加载发布此内容。(四)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概况类4条,占2.5;计划总结类4条,占2.6%;法规公文类4条,占2.6%;工作动态类94条,占77.6%;人事类3条,占1.8%;财政类6条,占3.8%;其他类14条,占8.9%。政府信息通过百和镇公众信息网共主动公开156条,通过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主动公开21条。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目前,2015年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镇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六、存在问题。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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