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奇峰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奇峰镇公众信息网(http://www.lxqf.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在奇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奇峰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机构,构建组织领导保障
奇峰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奇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有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报送主动公开程序等都作了规定。同时,完善公开考核机制、公开监督制度和公开追究机制等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促进公开规范透明
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重点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项目,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就业信息,以及涉及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公共监管信息,及时、全面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
(四)创新载体,拓宽公开方式渠道
一是坚持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逐一上网发布,梳理为民服务事项,制定《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看。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充分利用“村村响”、电视、报刊、手机报、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形成公开合力。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完善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以《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为准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评相关联,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奇峰镇政府公开的信息及时在“奇峰镇公众信息网”(http://www.lxqf.gov.cn/)公布。截至目前,我镇已通过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条,比去年多186条,增长44%。其中,概况类18条,占3%;计划总结类55条,占9%;法律公文类141条,占23%;工作动态类245条,占40%;人事类49条,占8%;财政类24条,占4%;其他类80条,占13%。
通过“村村响”、电视、报刊、手机报、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条,其中概况类18条,法律公文类141条,人事类49条,其他类8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1月至今,奇峰镇牢记宗旨,坚持依法行政,倾力为民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镇政府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2、有些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奇峰镇公众信息网(http://www.lxqf.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在奇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奇峰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机构,构建组织领导保障
奇峰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奇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有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报送主动公开程序等都作了规定。同时,完善公开考核机制、公开监督制度和公开追究机制等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促进公开规范透明
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重点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项目,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就业信息,以及涉及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公共监管信息,及时、全面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
(四)创新载体,拓宽公开方式渠道
一是坚持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逐一上网发布,梳理为民服务事项,制定《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看。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充分利用“村村响”、电视、报刊、手机报、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形成公开合力。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完善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以《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为准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评相关联,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奇峰镇政府公开的信息及时在“奇峰镇公众信息网”(http://www.lxqf.gov.cn/)公布。截至目前,我镇已通过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条,比去年多186条,增长44%。其中,概况类18条,占3%;计划总结类55条,占9%;法律公文类141条,占23%;工作动态类245条,占40%;人事类49条,占8%;财政类24条,占4%;其他类80条,占13%。
通过“村村响”、电视、报刊、手机报、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条,其中概况类18条,法律公文类141条,人事类49条,其他类8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1月至今,奇峰镇牢记宗旨,坚持依法行政,倾力为民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镇政府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2、有些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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