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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1 00:00:00 【字体:
  
  泸县嘉明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嘉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邮编:646128;联系电话:0830-8283052)。


  一、情况概述

  2016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组织宣传培训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条例》作为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分类召开全镇专题会、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典型引路和通报督促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完善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嘉明镇政府调整充实了嘉明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纪委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镇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指导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工作;镇保密办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指定了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各村(社区)各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嘉明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建设,努力将网站打造为嘉明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我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其中,概况类2条,占1.5%;计划总结类5条,占3.9%;法规公文类20条,占15.6%;工作动态类49条,占38.3%;人事类5条,占3.9%;财政类7条,占5.5%,其他类40条,占31.3%。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镇大型政务活动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等方面情况。

  (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安全、扶贫、优抚、教育、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四)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由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多、内容全,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已公开。所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相对较少。自《条例》施行以来,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镇政府办公室没有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文件的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各村(社区)和机关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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