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海潮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泸州市泸县海潮镇象鼻街二段31号1栋;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396341。)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海潮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严格对照年度任务,重点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依托微信公众号,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推进上级政策公开。积极利用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转发、张贴宣传上级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信息,根据群众提出问题认真给予答疑解释。二是推进“三大攻坚”信息公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通过设点、入户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发放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精准扶贫方面,对扶贫政策、低保评议、扶贫资金的使用等信息公开,公示至村组,方便群众进行监督核查。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河长制工作、畜禽养殖领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三是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LED屏、村村通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岗位招聘等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一手就业信息。积极宣传社保、医保以及临时救助、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员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知识、自救常识等信息公开的普及面和透明度。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先后在泸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我镇2018年度政府财政决算说明及2019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019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80余条,其中应急管理3条、工作动态77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海潮镇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海潮镇定期在泸县政府网站镇(街)板块更新新闻动态,管理本单位网页运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量80余条。
2.海潮镇无新媒体平台运营建设。
3.海潮镇积极利用广播、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情况,各村(社区)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发布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大代表选举、法治政府建设等信息;镇政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2019年度共接待1000余人。
4.海潮镇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5.海潮镇未举办在线访谈。
6.海潮镇2019年度共接听12345政务热线65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完成县政务公开下达的全年公开目标任务,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报送过程中极少数报送信息存在上网公开审查不严、填报的栏目填报不完全、未按照全省确定的类别进行填报等问题。
为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海潮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泸州市泸县海潮镇象鼻街二段31号1栋;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396341。)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海潮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严格对照年度任务,重点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依托微信公众号,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推进上级政策公开。积极利用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转发、张贴宣传上级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信息,根据群众提出问题认真给予答疑解释。二是推进“三大攻坚”信息公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通过设点、入户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发放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精准扶贫方面,对扶贫政策、低保评议、扶贫资金的使用等信息公开,公示至村组,方便群众进行监督核查。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河长制工作、畜禽养殖领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三是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LED屏、村村通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岗位招聘等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一手就业信息。积极宣传社保、医保以及临时救助、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员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知识、自救常识等信息公开的普及面和透明度。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先后在泸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我镇2018年度政府财政决算说明及2019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019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80余条,其中应急管理3条、工作动态77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海潮镇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海潮镇定期在泸县政府网站镇(街)板块更新新闻动态,管理本单位网页运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量80余条。
2.海潮镇无新媒体平台运营建设。
3.海潮镇积极利用广播、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情况,各村(社区)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发布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大代表选举、法治政府建设等信息;镇政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2019年度共接待1000余人。
4.海潮镇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5.海潮镇未举办在线访谈。
6.海潮镇2019年度共接听12345政务热线65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25460.00元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完成县政务公开下达的全年公开目标任务,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报送过程中极少数报送信息存在上网公开审查不严、填报的栏目填报不完全、未按照全省确定的类别进行填报等问题。
为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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