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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6 00:00: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石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泸县石桥镇祥平街61号;邮编:646125;联系电话:887588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比2017年多74条,增长40.8%。其中,概况类3条,占0.65%;计划总结类5条,占75.82%;法规公文类6条,占1.3%;工作动态类348条,占87%;人事类6条,占1.3%;财政类5条,占1.1%,其他类86条,占7.5%。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9条,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通过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镇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本镇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收费。(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镇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虽然石桥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与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下一阶段,石桥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网站管理,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借助报纸、广播电台、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移动信息等新闻传播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镇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脱贫攻坚政策、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条件、救助标准,河长制实施方案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镇2018年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45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条。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镇2018年公开石毗路光亮工程项目、兴盛村阵地扩建工程项目、秦家坝村下松林水库提灌站建设项目等比选公告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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