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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1 00:00: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省信息公开平台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奇峰镇联系(地址:泸县奇峰镇商贸街;邮编:646000;联系电话:899200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概述:主要包括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条,比2018年多86条,增长28%。其中,概况类6条,占1.5 %;计划总结类7条,占1.7%;法规公文类43条,占10.9%;工作动态类296条,占75.1%;人事类5条,占1.2%;财政类3条,占0.7 %,其他类34条,占8.6 %。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泸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基层动态、泸县人民政府党政内网和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 296条。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信息条。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奇峰镇官方微信公众号“魅力奇峰”主动公开信息 条。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镇没有接到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申请,对政府信息公开为零投诉。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无偿提供,没有收费行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奇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17年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2019年,奇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广播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办理答复0件,占0%;转结下一年办理答复0件,占0%。已办理答复件中,同意公开0件,占0%;部分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件,占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0件,占0%;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占0%;电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0件,占0%;其他原因0件,占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镇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镇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改进,部份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镇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脱贫攻坚政策、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条件、救助标准,河长制实施方案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镇2018年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24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条。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镇2018年公开宅基地改革、“户户通”水泥路建设项目比选公告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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