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宣传股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13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2546。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在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86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条、占比1.42%,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972条、占比98.58%,其中开设公众号4个,泸县文旅公众号公开信息400条,泸县文化馆公众号185条,泸县图书馆公众号公开信息187条,泸县博物馆公众号公开信息200条。从公开信息内容来看,财政信息类5条,计划总结类的信息5条,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942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4年,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4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7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股室,专人负责、定岗定责,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制度,审核审查每一篇稿件、图片、影像资料,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方便公众及时获取信息。将新媒体平台作为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的手段,及时将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文旅活动等向社会公开,认真办理群众诉求,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留言等社会关切问题,努力为民服务办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详细梳理各项文旅相关业务,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一细化。从文旅活动资讯发布、文化遗产保护动态,到旅游资源开发情况等,都明确了具体的公开内容、形式与时限。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解读、信息撰写规范以及公开平台的操作技巧等。注重实践操作,设置模拟信息公开场景,让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确保能够准确、高效地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在2024年信息发布过程中,部分内容存在格式不统一、排版混乱的现象。部分信息在语句表述上存在模糊不清、用词不准确的问题,甚至出现个别错别字和语法错误,降低了信息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容易导致公众对信息的误解。
2.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
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采编过程中,无法准确把握信息的重点和关键内容,导致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信息发布规范管理
制定详细的信息发布格式规范手册,明确文字排版、图表制作、格式要求等各项标准。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实行“三审三校”,即信息采编人员自审自校、股室负责人二审二校、分管领导终审终校,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信息格式规范、语句通顺、内容准确无误。定期组织信息发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素养
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参加专业培训,包括文旅政策法规培训、信息采编技巧培训等。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的行业研讨会和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的信息公开经验和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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