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西苑路96号;邮编:6461000;联系电话:0830-81828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泸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224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其中,通过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58条,通过网络发布信息889条,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201条。办理公开(公开办理的)网络问政73件、书记县长信箱3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我局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和工作重点,细化了相关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了政策文件、统计信息、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信息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按照“分级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本年度,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确保信息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优化政务微信公众号“龙城泸县交通”,实现出行服务、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络问政、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并持续完善《泸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确保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便民、时效及时、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中,我局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各项规定。在内部监督层面,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深度检查与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确保问题不过夜。面向外部监督,积极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围绕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保障政务新媒体安全有序、规范运营,也全方位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质量仍需加强,微信公众号内容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可更多样。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时间滞后。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改进工作: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优化公众号页面设计,提升公众号信息发布的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质量。二是加强与上级政务平台的对接整合,加强同各下属单位、股室的分工协作和沟通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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