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09:00:3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工业园C区三号线中段;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26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重点,细化公开任务,拓展公开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通过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区县动态栏目、泸县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络渠道公开信息86条,内容主要涉及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预决算等方面;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播放视频音频等传统公开渠道,结合“政务开放日”“蓝芽城管志愿服务”“安全生产月”“燃气安全宣传周”等线下活动,发放宣传制品3.1万件(张),公开信息121条,受众2.8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局职能职责调整,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相关业务办事规章和办事指南,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未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传统公开等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等标准纳入本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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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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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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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模式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方式还需进一步开发。二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缺乏了解,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可采取多渠道公开的方式,推动公开、回应、互动有序衔接,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二是深挖政府网站这一信息公开的载体,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公众对网络信息公开渠道的了解,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信息公开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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