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7:12:3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293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泸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规定要求,始终秉持“公开透明、服务群众”的原则,致力于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多渠道、全方位向公众展示财政工作动态、资金分配与使用、政策解读等关键信息,不断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布政府(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代理记账、行政执法情况等信息50条;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全县政府采购公告270条、结果公开269条;传统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78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并予以公开。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及时解答群众关切问题,高效办理各类信息,2024年,共办理网络问政2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1件,满意度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泸县财政局未单独开设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传统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股室(中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人,严谨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针对拟公开的信息,多维度进行涉密甄别与发布许可确认,保证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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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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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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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存在内容简单、数据模糊等问题,难以满足公众对财政信息深入了解的需求。二是公众参与度较低。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对公众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回应不及时、不充分,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果和价值。

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公开内容与形式。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信息质量;丰富信息呈现形式,采用图文并茂、图表结合、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解读财政政策和数据,增强公众对财政信息的关注度和认同感。二是加强公众互动与反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利用微信(小程序)等社交媒体平台开展问答、投票等活动,适时举办座谈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建立公众反馈处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和公开处理结果,形成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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