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588号;邮编:646106;联系电话:0830-81927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泸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修改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733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条,占比0.1%;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6722条,占比99.9%,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217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6399条,开设抖音账号一个、公开信息106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4年,办理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15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98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3件,3件均为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结果维持、2件其他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实行信息上网“三审三校”,一般性稿件由涉事警种或所队审核后,再由分管局领导审阅定稿后发布;重要稿件由公安局主要领导审核并报市局备案后发布,严格把住对外发布稿件和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和保密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泸县公安局有1个政务微信、1个政务微博、1个抖音号。制定了《泸县公安局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专人具体管理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开展监督巡查,严格考核问责。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宣传解读做得不够有力。二是公开信息业务不熟悉、意识不强。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强化新政策、新法规的宣传解读。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三是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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