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27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68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对照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经济合作、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热点领域,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主动运用政府门户网站传播招商声音、讲好惠企政策。2023年,我中心主动公开信息8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条,报刊、电视、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65条,内容涉及项目签约、开放合作、重大活动、营商环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相关制度,更新完善《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时限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以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专题等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我中心未设立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压紧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环节层层把关,严格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准确规范。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信息公开重大隐患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还需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提效。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重点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公开意识、专业素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新形式、新载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形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