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333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7197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累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37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其中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97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7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1条,利用单位办公楼LED显示屏、单位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发布信息12条,向社会公众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强群众对政策的理解认识。
(二)处理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收集和发布,相关股室分工配合,形成“机构、人员、职责、维护”良性运行机制,保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2023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县),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75项,公开办理结果1723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线下平台建设力度,除局机关大厅外,在三楼走廊处增设信息公开栏并落实专人负责更新,及时有效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泸县水务局信息报送制度》《泸县水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机制,明确所有需要公开信息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形式单一,信息撰写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把时间关、质量关,创新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补齐工作短板。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在群众关心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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