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588号;邮编:646106;联系电话:0830-81927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151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条,占比0.1%;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0139条,占比99.9%,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237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9800条,开设抖音账号一个、公开信息102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3年,办理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9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89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未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修改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信息上网“三审三校”,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维护有1个政务微信、1个政务微博、1个抖音号。进一步完善了《泸县公安局新媒体管理办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实行考核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开展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审核,杜绝出现错误;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内容,多形式主动依法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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