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183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217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精神,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强措施,重部署,抓落实,充分运用门户网站、传统刊物等形式,抓实重点业务领域等公开,积极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3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9条;通过报刊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64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2023年泸县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和本部门职责职能,重点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福利、行政财政资金使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2.回应关切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并及时将办理结果书面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登记备案制度,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主要依托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收到书记县长信箱等网上信访办件共34件,其中公开3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联系电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实行考核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开展督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公开的形式上还需进一步创新,在公开的把关上还需进一步严格。
改进措施:我局强化公开创新,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严格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的信息谁负责、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一事一审”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推动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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