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27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泸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社会公众关切,加强涉农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三农”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18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从公开渠道来看,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29条,占比89.12%;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89条,占比10.88%。
2.回应关切情况。2023年,办理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2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42件、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4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2023年泸县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未开设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采集报送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纪律的通知》,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并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安全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延伸。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公开,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开“三农”惠农政策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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