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创业街352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39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泸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局实际,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依法行政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要求,落实专人对各类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精准有效发布信息。 2023年泸县应急管理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98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完善程序,健全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严格执行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和责任编辑制度,明确审查内容、程序和责任,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按照规范有序发布原则,全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专栏,及时全面发布政府信息,保障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及时有效。
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泸县应急管理局设立微信公众号1个,由专门股室负责账号维护和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公开信息员工作水平。同时,将政务公开时效实效、内容质量、公开流程等纳入局年度考评,细化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时效、质量、数量,对公开不及时、质量不高等情况进行约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泸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新媒体监管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的政府信息总体数量偏少;三是政务公开培训指导还有不足。
根据以上问题,我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大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及格式,常态化开展检查,进一步保障政务新媒体更新频率和内容质量;二是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深化主动公开;三是组织开展局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维护要求和疑难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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