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08:24:3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075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44条(不包含政务服务信息)。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87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24条。本年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个;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3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3年,办理领导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政协提案和答复、网络问政等回应关切信息13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所有对外发布稿件信息全部按规定程序送审,逐级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主动做到公开内容更充实、公开时间更及时、公开重点更突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泸县中小微企业平台建设和管理,畅通政银企信息互享渠道,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2023年发布信息87条。

(五)监督保障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强化日常监管督促,2023年未发生信息公开重大隐患事故、泄密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01261456072296.pn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01261455282002.pn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01261456542696.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单位内部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同时新进人员对公开程度把握不准确,对公开工作过于谨慎,工作推进受到一定限制。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深入学习关于信息公开的各类配套文件,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认真组织新进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泸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进行学习,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准确界定公开范围,加大自查自纠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抓好网站内容的审核发布,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