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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泸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6:51:2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53号;邮编:646123;联系电话:0830-819265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泸县司法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更新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82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01条,通过报刊、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64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感染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7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法律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等信息29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公证律师、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方面信息4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把关,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得到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校三审”制度,对相关股室报送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核,先由股室负责人初审,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对于内容不确定的,及时向县保密局请示,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对网站、微信公众号实行专人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由法宣股负责管理政务微信公众号“法治泸县”。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本单位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通过民主测评实行监督,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反馈。2022年全年未收到问题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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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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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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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量少。本年度推送公开信息数量较少,未将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较好地反映;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三是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薄弱,网上互动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信息报送,切实全面展现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丰富本单位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提高曝光率;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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