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27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056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78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71条;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抗震救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等公开信息4条;三是推进其他法定信息公开,统计监督执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公开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管理,解读好政策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业务形成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线上和线下办理业务。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及时准确处理、报送公开信息,常态化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传统公开等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体系。积极参与省、市、县各级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测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重视程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信息公开范围还较窄,公开信息受公众关注较少;三是信息公开事项还不够到位,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对政策解读力度不够,部分信息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政策内容转述过于简单。
改进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争取受众群体,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三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做好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有效地解读政策,有效运用图片、图表等利于公众理解的方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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