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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3-01-16 14:27:3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西段599号1幢0101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43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工作要求,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法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社主动公开信息53条。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供销综合改革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供销综合改革信息44条。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乡村振兴等公开信息6条。三是推进其他法定信息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社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制订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保障信息公开合法、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社没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站,未设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公示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社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股室或个人给予严厉处置。2022年,我社信息公开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信息公开重大隐患事故、泄密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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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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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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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时效性还应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数量较少;三是信息公开平台较少、需拓展其他公开渠道。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了信息公开检查监督机制;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型,加强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内容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充分利用“泸县发布”“泸县通讯”等县级媒体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社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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