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588号;邮编:646106;联系电话:0830-81927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泸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973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条;传统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4960条,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98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14686条,开设抖音账号一个、公开信息76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2年,办理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15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58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均为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未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实行信息上网“三审三校”,一般性稿件由涉事警种或所队审核后,再由分管局领导审阅定稿后发布;重要稿件由公安局主要领导审核并报市局备案后发布,严格把住对外发布稿件和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和保密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泸县公安局维护有1个政务微信、1个政务微博、1个抖音号。制定了《泸县公安局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考核,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政府新媒体管理等工作,定期开展巡查,切实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监督管理不到位,被其他人冒用注册;二是公开信息业务不熟悉、意识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及时联系新媒体账号管理平台,对冒用账号进行注销,并加大对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管理力度;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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