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综合股联系。地址:花园路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075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准规范推进局机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61条。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条,泸县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公开信息67条,其他网络平台公开信息95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87条。从公开内容来看,一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方面公开信息67条;二是围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公开信息87条;三是按规定公开财政预决算、财务类信息、各类知识宣传等其他重点领域信息107条。
2022年,办理领导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四川省信访网络平台、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政协提案和答复、网络问政等98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局综合股负责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归口管理和审核把关。需公开文件形式以外的重要政府信息,由各股室经办人提出,经股室负责人和综合股审核,并报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布。二是坚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泸县中小微企业平台建设和管理,畅通政银企信息互享渠道,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2022年发布信息67条。
(五)监督保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强化日常监管,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信息公开重大隐患事故、泄密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虽已结合户外LED、公告栏、政务微信等多种平台载体进行广泛宣传,但群众知晓率仍不够高,群众关注度还不够。二是缺乏专业人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抓落实,提高工作质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审核管理,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强宣传,提升工作实效。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有效拓宽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促培养,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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