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花园路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29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泸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信息对等、公开透明,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泸县财政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0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布政府(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三公”经费、新增地方债务、行政事业性收费、代理记账等信息45条;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全县政府采购公告370条、结果公开302条;传统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86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泸县财政局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为予以公开。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泸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局各股室(中心)信息发布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同时及时办理各类信息,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一年来,办理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泸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平台共3个,分别是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传统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泸县财政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进行甄别、确认和许可。同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股室(中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个别股室(中心)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信息公开培训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泸县财政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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