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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11:32:34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127号;邮编:6461000;联系电话:0830-8345822)。

一、总体情况

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各个股室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要求各股室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近3年发布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掌握基本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0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2条,占比22.9%;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96条、占比68.6%。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2条,占比8.5%。全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1件。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2件,协办1件),县政协提案8件(主办5件,协办3件,合并办理1件),办结率为100%,满意度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未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县),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57项,公开办理结果31条。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重点推进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定专职人员,积极开展“传帮带”,加强新人培训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主动安排经办人开展学习交流,通过在线指导、面对面辅导等方式,学习了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将县政府网站关于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有关节点与市局平台整体对比,找准问题,查缺补差,不断完善。

(五)监督保障。局机关党委办负责对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监督检查实行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法。日常监督检查随机进行,重点抽查由局机关党委办统一组织,会同办公室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检查组,坚持高效便捷原则,重点抽查财务、人事、执法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注重时效,及时更新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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