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8 09:52:45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供销社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西段599号1幢0101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431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供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1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7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62条,占比97%;通过政府网站公开3条,通过传统载体公开2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供销综合改革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供销综合改革信息37条。二是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信息12条。三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1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1年,回复政协提案1件,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回复政协提案和答复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上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探索常态化、专人化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与规范性。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政务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和处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围绕供销综合改革等内容,高质量、高效率发布、更新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落实、进展成效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泸县供销社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着力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实行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公开信息把关,由股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审核,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针对督查通报,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每周查看信息回复、政策解读和申请公开等方面有无最新消息,做到及时反馈。更新和完善《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为信息公开提供参考。严格执行吃透要求为基础,严格判断为过程,及时公开为结果的工作思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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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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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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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社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准确把握重点,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及时梳理、调整和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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