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15:22:5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13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254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在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1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04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条,占比0.6%,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公开渠道公开信息6条,占比0.5%,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191条,占比98.9%,其中开设公众号4个,泸县文旅公众号公开信息348条,泸县文化馆公众号公开信息152条,泸县图书馆公众号公开信息189条,博物馆公众号公开信息195条,开设政务抖音短视频平台1个,公开信息307条;从公开信息内容来看,财政类3条,计划总结类2条,工作动态类1197条,其他类2条。

2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办理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5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0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未转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股室,专人负责、定岗定责,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重要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方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务,监督政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围绕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丰富创新内容形式和功能,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宣传方针政策、沟通社情民意、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安排政务新媒体专门管理人员定时登录后台查看是否有新消息,对于群众诉求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干部职工不定期学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不断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与第三方技术公司合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民互动性较弱。下一步将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各股室、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报送信息时效性,提高信息采用率,激发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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