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ichuan.chinatax.gov.cn/col/col11572/index.html)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县花园路9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05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拓展内容、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完善机制的基本思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办法,有效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利用行业网、微信工作群、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及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内容,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及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公开各类事项130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2条,占比17%;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7条,占比67%;办税大厅宣传栏、张贴布告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1条,占比16%。
从公开内容来看,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税务系统工作部署,结合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4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宣传防疫健康信息7条;二是深入开展精准扶贫信息6条;三是筑牢安全教育检查信息4条;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纳税人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
(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于2020年1月1日上线以来,除统一由省局、市局对外发布栏目外,我局安排专人做好日常信息、通知公告、其他栏目的适时维护更新,杜绝僵尸网站。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对涉税信息公开等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对局内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开展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115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42 | 1717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4 | 451 | |
行政强制 | 2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736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不断加强。二是质量不高,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一致,规范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三)贯彻落实税收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相互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确保地方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电视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1. 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我局依法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我局运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主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纳税人。
3.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我局主动以QQ群、微信群、网站等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办税缴费效率。坚持服务导向,落实“好差评”制度,同时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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