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气象局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吉祥街18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13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及时梳理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2020年本单位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我局结合实际,对如何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认真研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联系实际、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1.学习讨论的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精神,我局于2020年9月20日组织召开了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条例》内容,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注重思想与行动的统一,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汇聚起全面推进气象事业公开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2.贯彻落实的初步打算
对照《条例》要求,结合全面推进气象业务的新形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准备工作。重点把握三点:一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二要突出政府决策行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职能情况的公开。三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13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0条,占比46.95%;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13条、占比53.05%,其中开设抖音平台1个、公开信息113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0条。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其中公开扶贫工作动态信息8条。三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气象服务信息60条,会议精神、活动开展情况信息22条,在抖音平台公开气象服务信息1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县),累计公开服务事项39项,公开办理结果17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了信息及时、准确,更新率达100%。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单位政务新媒体设有抖音账号,名称为“泸县气象预警发布”,全年通过抖音发布公开政府信息114条,粉丝量90人。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股室或个人给予严厉处置。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信息公开重大隐患事故、泄密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 |
0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数量小、面窄,深度、广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挖气象事业特色、亮点工作信息,严格依法、按要求撰写和公开各类信息,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确保信息丰富和贴近群众需求。
二是今后需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做到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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