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27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68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1.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各项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2.落实责任,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责任、审批等制度,指定1名工作人员,对经审核后的公开信息进行录入,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监管,适时进行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做到了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对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了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及时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19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8条,占比12.8%;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39条、占比63.5%,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39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52条,占比23.7%。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2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37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22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36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53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7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5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5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0条。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0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件,开展在线访谈0次、网上调查征集0期,回应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对照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明确中心机关各部室、投资服务中心信息公开职责,以及信息报送、保密审查、信息发布、信息更新等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中心无单位主办网站,现运行“泸县投资”微信公众号,通过泸县政府网门户网站“招商引资”专栏发布招商动态、招商项目、招商指南和招商视频,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相关程序。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对公开信息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更新“招商引资”专栏工作动态,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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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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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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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较少,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改进措施:将在具体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精干力量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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