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82903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依托微信公众号,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一是做好专题宣传。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平台权威力、影响力、传播力。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纸刊物等进行宣传报道,在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通过制作展板、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政务公开,解读新《条例》的新举措、新内容,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交流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新《条例》的特色亮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内容,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交流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62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40条,占比82%;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00条、占比15%,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00条,开设政务微博0个、公开信息0条,开设其他平台0个、公开信息0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2条,占比3%。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30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12条;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18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6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0条。四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4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8件、政协提案和答复26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县),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12项,公开办理结果320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责任股室并明确专人具体承办。我们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了《泸县农业农村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列出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公开清单。我们建立了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股室负责、具体经办人员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按时公开、更新各类信息内容,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增设政民互动栏目,扩大民众参与,回应民众关切;严格落实定期自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转。
(七)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并下发规范性文件,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提升综合执法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 |
0 |
22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0 |
0 |
62 |
|
行政强制 |
2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689788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务公开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虽利用LED、广播、公告栏、微信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但由于群众对于政务公开的关注度不够高,导致群众对本单位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关注度。
2.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我局虽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但均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关注度,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3.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全面、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ux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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