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泸县司法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要求,特编制2013年度泸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载体建设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本局认真贯彻实施了《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本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严格按照要求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更新工作。
2.严格把关,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核,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得到公开。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相关科室报送的信息先由科室负责人初审,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对于不确定的向县保密局请示,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今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21条。其中,组织机构简介1条,工作动态87条,办事指南1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办理情况1条,其他1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载体建设
一是积极打造信息平台。2013年,泸县司法局以信息网站作为第一平台,全面、及时、主动的公开了司法行政方面的信息。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结合行政效能建设,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的管理,及时清理规范并公开了司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信息量小、面窄,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泸县司法局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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