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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6 00:00:00 【字体:
  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机制。年初下达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股室效能建设考核评估内容,督促各股室按照规定时限更新信息。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机构,各业务股室根据其职责和采编分工,负责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新闻网站、手机报、微信等各类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三)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加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行政权力相关内容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上对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1条,比去年多12条,增长3%。其中,概况类20条,占5%;计划总结类14条,占3%;法规公文类39条,占10%;工作动态类288条,占74%;人事类8条,占2%;财政类6条,占1%,其他类26条,占6%。

  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情况:本局主动公开了《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关于泸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有助于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推进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本局主动公开了《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李彪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保障群众知情权,干部任免接受群众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其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均在局门户网站、泸县公众信息网等媒体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正常程序予以了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竭诚为民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未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是与上级要求也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标准把握不够一致,对部分信息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统一;二是有些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四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公开流程管理,严审公开信息,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及时有效向社会公开所有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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