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我社201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载体建设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184318)。
一、概述
2013年度,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供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供销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及时梳理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2013年本单位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依托泸县合作经济网,发挥公开平台作用。依据《条例》,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为农服务、合作经济、企业之窗、农资行情、农产品供求等一级公开目录,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了6个二级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193条。其中,工作动态172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3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项目招投标、机构和人事、发展动态等5大方面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泸县供销合作经济网及《泸县供销合作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与此同时,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径,通过信息公开栏和上级供销社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载体建设
2013年,泸县合作经济网作为第一平台,全面、及时、主动的公开了供销合作方面的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发布渠道较少,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内容有时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处理设备、计算机老化,不能快速、有效的处理大量数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参与业务培训,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重点工作除了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以方便公众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供销社。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继续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我社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规范性。结合我社的具体情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建言献策。四是健全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度,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供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供销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及时梳理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2013年本单位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依托泸县合作经济网,发挥公开平台作用。依据《条例》,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为农服务、合作经济、企业之窗、农资行情、农产品供求等一级公开目录,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了6个二级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193条。其中,工作动态172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3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项目招投标、机构和人事、发展动态等5大方面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泸县供销合作经济网及《泸县供销合作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与此同时,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径,通过信息公开栏和上级供销社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载体建设
2013年,泸县合作经济网作为第一平台,全面、及时、主动的公开了供销合作方面的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发布渠道较少,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内容有时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处理设备、计算机老化,不能快速、有效的处理大量数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参与业务培训,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重点工作除了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以方便公众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供销社。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继续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我社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规范性。结合我社的具体情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建言献策。四是健全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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