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农林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县农林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泸县农林局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泸县府办发〔2014〕111号)的要求以及《2014年县级部门效能建设考核办法》(泸县委办〔2014〕82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在农林信息网上继续完善网站内农业、林业相关栏目配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数量。 2015年,县农林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9条,比2014年多47条,增长5.6%。其中,概况类198条,占22%,计划总结类4条,占0.4%,法规公文类38条,占4.2%,工作动态类645条,占71.7%,人事类6条,占0.6%,财政类8条,占0.8%。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泸县农林局在泸县政府公共信息网上发布信息169条。公开全局涉及行政权力355项(农业95项,渔业74项,林业186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农业3项,渔业7项,林业12项);行政处罚227项(农业61项,渔业55项,林业111项);行政征收15项(农业2项,渔业8项,林业5项);行政强制36项(农业6项,渔业2项,林业28项);行政确认9项(农业1项,渔业0项,林业8项);行政裁决1项(农业0项,渔业0项,林业1项);行政给付8项(农业0项,渔业0项,林业8项);行政检查6项(农业6项,渔业0项,林业0项);行政奖励9项(农业3项,渔业2项,林业4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农业13项,渔业0项,林业9项); 公开泸县农林局2015年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让群众更加了解农业技术及政策,对泸县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进行了公示公告,同时及时对网民咨询核桃种植所需土质及禁渔期有人捕鱼、我县土地流转政策等网络舆情进行了及时回复。
2015年,在泸县农林信息网上发布730条,比2014年多48条,增长7%。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材料共12个,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上墙公开专栏4版,内容包括2015年农业局各站股及干部获得上级奖励情况,2015年农业相关项目争取资金下达情况;2015年高、中级职称任职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2015年度农业局考核优秀人员名单;2015年优秀党员名单,获得2015年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领证情况等。除了以上专栏公开外,还对须公开的项目及时公开,如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项目的承报办理落实、检查情况,评先评优情况;干部职工考勤考核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单位的工作重点,如农民减负政策、惠农政策、农林执法的处罚、相关项目的收费交费等及时公开公示,如泸县2015年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基地的公告、关于农林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
(二)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公开的信息,我局除采取信息网上公开外,还采用通过局本部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辅助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申请事项: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泸县农林局公开收费涉及农作物种子委托检验收费、植物检疫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船管理费、渔港管理费、渔船检验费、渔业船舶登记费、渔船事故调解处理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省级重点野生动物(水生)资源品种保护费、育林基金、林权勘测费、林权证工本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15项。2015年无减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事项: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新的政务信息网站已改版挂靠在县政府网站,中文域名也已上线使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由于缺乏专业人员,网站功能单一,信息公开速度跟不上,信息发布量还比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农林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改版,并逐步补充完善,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同时结合农业法律法规、农业知识推广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三是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配置,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泸县农林局
2015年12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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