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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泸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00:00: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5年,本局认真贯彻实施了《条例》和《实施办法(实行)》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本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严格按照要求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更新工作。

  2.严格把关,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核,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得到公开。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相关科室报送的信息先由科室负责人初审,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对于不确定的向县保密局请示,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条,比2014年多49条,增长30.24%。其中,概况类2条,占1.2%;计划总结类22条,占13.5%;法规公文类22条,占13.5%;工作动态类151条,占62.9%;人事类7条,占4.3%;财政类2条,占1.2%,其他类6条,占3.7%。

  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将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泸县司法局以全新升级改版的泸县普法网作为第一平台,全面、及时、主动的公开了司法行政方面的信息。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结合行政效能建设,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的管理,及时清理规范并公开了司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信息量小、面窄,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泸县司法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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