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泸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县统计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统计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2015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及时梳理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2015年本单位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依托泸县统计信息网站,发挥公开平台作用。依据《条例》,建立了政务公开、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动态、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执法等20个一级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概况类25条,占14.1%;计划总结类12条,占6.8%;法规公文类8条,占4.5%;工作动态类115条,占65%;其他类17条,占9.6%。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实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部门、个人等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均为零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数量小、面窄,深度、广度还不够;
2、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人员配备力量不强;
3、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二)改进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并且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泸县统计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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