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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泸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8 00:00:00 【字体:
  2013年,泸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在全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县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智华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县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指挥中心秘书科),具体负责县局政务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县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规范受理窗口设置及工作流程。

  县局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办证大厅、交通管理大队办证大厅等窗口部门设置了查询和申请受理功能合一的政务公开接待窗口,并落实了专兼职的工作人员。

  一是全面清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做到项目该进必进,坚决杜绝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体外循环、多头受理的现象发生。二是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将涉及治安、交警、出入境、消防等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统一规范项目名称和实施办法,并最大限度地将行政审批和许可权下放到区、县,方便群众办事,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手段,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切实解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实现现场办结率达90%以上,限时办结率达99%以上。

  三、建立健全机制,工作规范化程度大幅提高。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及政府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了奖惩分明。

  四、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结合本部门实际,县局按照县政府和市局部署和要求,及时创建起了政务公开网络,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包括党政内网、外网、互联网公众信息平台等,利用网络公开政务,目前各网站运行正常,已录入公安政务公开信息240余条。通过触摸屏、宣传标语,设立监督台等多种形式,将涉及治安、交警、出入境、消防等部门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 “六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通过“110宣传日”实践活动公开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密切警民和谐关系。适时在全局半年、年终总结会上公开通报财务运行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是少数民警的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差距。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教育,强化督查、考核,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泸县的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 “窗口”形象。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和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三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规范。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二0一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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