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泸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泸县水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水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抽调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泸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并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在不同会议上进行了强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LED屏及时公告一些信息;二是为公开工作专门配置有电脑、打印机和优盘,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三是安排一名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30条,比2011年多30条,增长1.0%,其中:概况类4条、占1.1%,计划总结类7条、占2%,法规公文类126条、占38%,工作动态类120条、占36.3%,人事类13条、占3.9%,财政类27条、占8%,其他类33条、占10%;其中单位网站188条,公开栏和LED屏18条,政务外网公开规范性文件和资料124条。
(一)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我局一直按照主动跟踪、及时公开的原则,让各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等原则。信息公开的形式有:水务局政务公开栏、LED屏、宣传活动、设立群众意见箱、泸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luxian.gov.cn)、泸县水务网(网址:http://www.sclxswj.gov.cn)。另外,还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于水利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防汛抗旱情况适时在电视台进行报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2年度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工作人员1人,同时各股室均设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信息公开工作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和政务外网信息上载工作。
本年度我局开展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目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二)改进措施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功能。
2、进一步办好水务局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水务局各项工作动态。
泸县水务局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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