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泸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财政总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专项资金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不断创新、实效明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重大信息审批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做好重点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发布及时、准确、高效、安全。
(二)落实工作责任。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股室、中心责任分工。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各股室、中心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准确,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9条。其中,财政类(含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使用,重大专项资金安排,资金下达等)27条,占15.8%;计划总结类3条,占1.8%;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18条,占10.7%;政务工作动态类(含政务活动、工作动态、财政政策、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120条,占71%;其他类1条,占0.7%。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将互联网站作为财政信息公开主渠道,2016年共更新发布各类信息169条。通过泸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送信息85条,通过省、市财政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发布财政信息19条。
(二)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年在四川新闻网、泸州网、泸县电视台、泸县通讯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30余篇(次),重点宣传财政发展思路、财政民生政策以及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情况。
2.通过档案查阅公开。积极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全年共接待社会各界档案查阅4人(次),利用档案4卷(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申请1件,我局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程,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依法予以了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申请1件,我局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程,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依法予以了办理。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新闻媒体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扩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二)增加信息公开数量。由于是我局文件多为专项报告和请示类,普发文件较少,导致公开信息量不多。下步将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泸县财政局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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