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单位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单位积极组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了《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并坚持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的工作原则。 (三)拓宽公开内容。更新《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单位政务信息,力争做到数量提高、公开及时、填报规范、内容全面。重点公开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其他信息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等,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其中,概况类3条,占2%;计划总结类13条,占8%;法规公文类46条,占28%,工作动态类90条,占53%;人事类8条,占5%,其他类7条,占4%。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编制、公布和更新了《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及《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2.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准确的发布。做到应该主动公开的全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公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全面、及时,并确保不泄密。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相关股室报送的信息先由股室负责人初审,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对于不确定的向县保密局请示,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二)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利用单位网站,利用泸县供销合作经济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 2.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3.有效发挥公示栏、泸县供销合作经济信息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社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社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还有待改进,部份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我社将采取有效措施改进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全社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尤其是具体经办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考核制度,督促机关各股室进行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改进提高。 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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