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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3 00:00: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泸县供销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指导、监督,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学习,吃透规定,严把“公开”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等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形成吃透要求为基础,严格判断为过程,及时公开为结果的工作思路。完善《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和《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绝不随意公开,盲目公开,为了公开而公开。   (三)创新信息公开途径。2015年,泸县供销社采取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泸县供销合作经济信息等多种方式推进信息公开,主动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通过新方式接收信息的习惯。   (四)全面完成信息公开任务。更新完善《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要。从公文和工作动态信息两个源头,推进信息公开,单位概况、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变动等重要信息全面公开。2015年,泸县供销社共发布信息178条,全面地完成了信息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比2014年多5条,增长3%。其中,概况类3条,占2%;计划总结类9条,占5%;法规公文类42条,占24%;工作动态类101条,占59%;人事类9条,占5%;财政类5条,占3%;其他类3条,占2%。   (一)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指导、监督,专人负责落实信息编辑、公开工作。   2.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相关股室报送的信息先由股室负责人初审,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对于不确定的向县委保密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请示,应该公开的才公开。更新和完善《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为信息公开提供参考。   3.做好网络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4.力争做到及时公开,对未公开的及时查漏补缺。   (二)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单位官方网站(泸县供销合作经济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泸县供销社继续加强单位官方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宣传、为民服务和“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宣传的主阵地作用。网站设置的栏目务实丰富,没有空栏目、死链接,工作动态每周公开,重要文件及时发布,2015年全年共发布信息271条。   2.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供销系统实际,主要宣传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作动态。   3.通过政务公示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示栏设置了职工照片栏、领导分工、机构设置、重要信息公示等栏目,主要向办事群众公开了单位基本情况等实用信息。   4.积极通过其他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编写泸县供销合作经济信息,公开最新工作动态。积极向各大报纸投稿,介绍工作开展情况,让人民群众了解泸县供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本单位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免费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网络等硬件条件保障不够到位,导致出现无法及时更新的情况。二是部分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审查意识还不够强。三是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处理新情况的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因单位工作人手紧张,新接手人员业务不熟悉等原因造成信息发布不及时。   结合具体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相关业务水平。三是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时间供应,加强指导监督,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与网络服务商的衔接,督促其提供可靠的网络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能够正常使用。     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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